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于4月26日(周五)9:00至4月27日(周六)17: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4月28日(周日)上午9:00-10:30。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等。
4、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报考职位成绩排名,根据招聘职位和笔试成绩按1: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
5、公布成绩:5月1日(周三)在报名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5月4日(周六)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工作适应综合能力、与报考职位匹配性、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
3、面试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4、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5、确定体检人员:分职位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体检考生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如果笔试成绩相同的,都进入体检。
6、公布成绩:5月7日(周二)在报名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选及体检时间、集合地点。
(五)体检
具体体检集合时间、地点、有关要求等,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体检人员名单时一并告知。体检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标准执行。
(六)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拟招聘人选进行政审。
(七)办理手续
体检合格拟招聘人选经市人社局和市公安局研究审批同意,并在报名网站上公示后,市公安局委托劳务公司托管,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公司向公安机关派遣。
五、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月工资2000元/月(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计划生育五险),由市财政全额负担。
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或
附件:
1、公安协警人员招聘职位条件一览表.xls
2、公安协勤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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