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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省济南市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简章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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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检、考核政审

在体能素质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部门或职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核政审人员。如用人部门同一个录用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考试到低分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

体检工作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除特殊情况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因放弃体检考核政审资格或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凡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考核政审资格、公示后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将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全省公务员考录诚信档案数据库。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需要复检的考生,应按照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对体检对象重新进行体检。《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所要求的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体检、考核政审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森林公安招考的有关规定

报考森林公安职位的人员,需进行目测和资格复审,并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其考试时间、方法、程序、内容,按照公安机关招考人民警察有关程序和规定进行。

体能素质测评、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招考人民警察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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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凤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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