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邮寄材料恕不退还。
3、知识能力考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毕业生必须参加公安部政治部统一组织的知识能力考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考点设在海南省海口市(详细通知请及时查看海南省公安边防总队招生信息网()相关公告)。
4、体检、心理测查、体能测试和面试(与知识能力考试同时进行)。组织参加知识能力考试的所有毕业生进行体检、心理测查、体能测试和面试。心理测查使 用公安部统一配发的《公安民警职业心理能力测试》软件。体能测试项目为1500米跑(8分30秒以内达标)、立定跳远(1.7米以上达标)和俯卧撑(每分 钟20个以上达标)。
考试期间,考生路费、食宿费由个人自理。
5、政审。综合知识能力考试、心理测查、体能测试和面试情况,择优对毕业生进行政治审查。通过审查毕业生的高考原始档案、在校操行评定和学习成绩表等材料,走访毕业生所在院系任课老师、班主任(辅导员)和同学,充分了解毕业生在校的现实表现和学习情况。
6、签订就业协议书。将政审合格的毕业生情况汇总后,择优确定接收对象,与拟接收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
7、审档。提取学生档案,接受公安部政治部审查。
8、入警集训。审查通过的大学生参加不少于6个月的集中训练。集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由总队统一办理转服现役手续。
符合招收条件并有意应聘者请携带个人简历1份、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1份(必须是原始成绩单且加盖教务处印章)、高考录取名册复印件1份(加盖学校印章)、 身份证复印件1张、10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和毕业院校)、各类获奖证书、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或 院系印章)参加12月28日15:00在海南大学4教515举行的宣讲会。
四、分配去向
1、招收岗位均为基层一线边防派出所、边防检查站、海警部队岗位。大学生接收入警后,必须服从分配。
2、分配到基层部队,必须安心服役,勤奋工作。除组织原因外,5年内个人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五、享受待遇标准
1、根据公安部有关文件规定,接收入警的大学生一律实行不少于6个月的岗前培训后到基层部队工作,首次授衔、任职时间从2013年6月30日起算。
2、本科生任命为副连职警官,授予武警中尉警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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