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接收方式和程序
1、报名。有意者请按《报名材料目录》要求提供材料装订成册,并如实填写《吉林省警卫部队接收2013年地方大学生报名登记表》和《吉林省警卫部队接收2013年地方大学生服从统一分配承诺书》,上述材料采取邮寄、投送方式于2012年1月5日前报警卫局政治处。每名报考人员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范围内限报一个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2、资格审查。我单位将根据报名毕业生个人资料从毕业院校性质、所学专业类别、学历层次、年龄、地区分布等方面进行筛选,从中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审查人选。资格审查结果于2013年1月上旬以短信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
3、知识能力统一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毕业生将参加2013年2月份由公安部政治部统一组织的知识能力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知识能力统一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主要内容:政治理论、法律知识、科技知识、公文写作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在此期间联系方式有变动,请及时告知。
4、考核。知识能力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后将参加我单位组织的面试、身体检查、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检测和实地考察。
(1)面试。主要了解接收对象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自我情绪控制能力、入伍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
(2)身体检查。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由我单位指定医院组织实施。
(3)体能测试。主要测试接收对象的体质体魄和身体协调能力,作为能否适应部队工作需要的依据。测试项目:中长跑(男生1500米在8分30秒内,女生800米在6分钟内为合格)、立定跳远(男生1.7米,女生1.6米以上为合格)、俯卧撑(男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仰卧起坐(女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
(4)心理素质检测。统一使用《公安民警职业心理能力测试》软件,对接收对象的性格、价值观、意志品质和气质等方面进行检测。
(5)实地考察。我单位将派出考核组对上述各项考试考核合格的进行考察,主要是到所在学校了解其学习和现实表现情况。
(6)政治审查。上述各项考核考试合格者,将对学生本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进行政治审查。
(7)签订协议。政审合格者,根据考试考核成绩、按照接收计划择优确定拟接收对象,并草签接收协议。同时,接收对象应督促高校档案管理部门按当年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时间,及时将毕业生本人档案及个人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邮寄或投送到吉林省警卫局政治处(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3798号警卫局政治处,邮编:13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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