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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公开招聘公安协警公告(65名)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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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6 09:41:42| 来源:张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被证实在招聘过程中各类材料弄虚作假的;

2.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3.户口迁出本市的;

4.连续无故旷工5日或半年内累计无故旷工10日的;

5.严重违反张店公安协警有关管理制度的;

6.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7.有张店公安分局认为不适合从事此项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待遇

被招聘的公安协警待遇为:

1.月基本工资为不低于规定的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含个人负担的保险部分);

2.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独生子女补贴等各项社会保险;

3.绩效考核奖每月700元;

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服装装备等。

张店区公安分局

咨询电话: 张店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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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张店区公安分局公开招聘公安协警报名表.xls

2、公安协警承诺书.doc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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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凤娇)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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