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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简章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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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05 09:21:47| 来源:泉州人才市场

报名时间至12月30日截止。

五、接收程序

1.个人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个人投送材料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请符合接收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在网上报名后将个人推荐表(个人学号写在封面右上角)、普通高等院校全国统一招生录取新生登记表(学校招生办复印并盖章)、成绩单原件(学校教务处打印并盖章)、个人推荐材料(包括外语、计算机、获奖证书等材料)、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考公安边防部队诚信保证书(自行下载后打印)和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5张寄至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仅网上报名不寄送个人相关材料者视为报名不成功。学生所在院系以上单位需开具学生大学期间学习、表现情况证明材料,属现役干部子女、因公牺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党员(含预备党员),曾担任学生干部(含具体职务)、获校级以上奖励的,证明材料中要予以说明。所有个人推荐及证明材料不予退还。

2.综合考查。主要包括面试、体能测试、政治审查、心理素质测试和身体检查等。

3.知识能力统一考试。时间为2013年2月下旬,考试由公安部统一命题和组织。主要内容:政治理论、法律知识、科技知识、公文写作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可参照公务员考试范围提前复习备考)。

4.草签协议。根据知识能力统一考试及综合考查情况择优确定拟接收人选。

5.档案审查。

6.入警培训。时间为2013年7月。

7.按程序呈报审批入伍。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对学历学位、身体条件、档案材料、考试成绩等不合格者,以及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部队工作的,均予以淘汰。

六、职级待遇

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入伍手续在培训合格后办理,报公安部政治部审批。入伍和任职时间均从报到当年的6月30日算起。职级待遇按照军队有关规定确定,在首次评授警衔、定职定级以及福利待遇等方面,与同期入部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目前定职授衔的具体规定为:本科毕业生,授予武警中尉警衔,定为副连职(技术13级);研究生,授予武警上尉警衔,定为正连职(技术12级)。

七、联系方式s

联系人:井澍

通讯地址: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福州市北环西路68号)

邮政编码:3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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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hang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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