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考试到低分一般按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特殊情况除外),面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临场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面试工作由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共同组织进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并从考试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分数高的排名。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要求实施。体检如有不合格者,则按考试综合成绩从考试到低分依次递补,原则上只递补一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执行。考核如有不合格者,则按考试综合成绩从考试到低分体检合格后依次递补,原则上只递补一次。
(八)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将结果进行公示,并接受报考者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选调人员待遇及分配
1、本次选调的人员按照原编制性质办理调动手续,享受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2、本次选调的人员由县公安局统一安排到基层所、队工作。
五、组织实施和要求
1、本次选调公安民警由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选调信息将通过长沙县人社局网站()、长沙星沙人才网()、长沙县网上公安局()、长沙县公安局内网等同步发布。
六、报考咨询及技术支持
1、报考咨询:
联系电话:
2、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
长沙县公安局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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