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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湖南长沙县公安局、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考试选调公安民警实施方案进入阅读模式

2012年湖南长沙县公安局、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考试选调公安民警实施方案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2-08-07 10:42:39| 来源:长沙人才网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考试到低分一般按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特殊情况除外),面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临场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面试工作由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共同组织进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并从考试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分数高的排名。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要求实施。体检如有不合格者,则按考试综合成绩从考试到低分依次递补,原则上只递补一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执行。考核如有不合格者,则按考试综合成绩从考试到低分体检合格后依次递补,原则上只递补一次。

(八)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将结果进行公示,并接受报考者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选调人员待遇及分配

1、本次选调的人员按照原编制性质办理调动手续,享受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2、本次选调的人员由县公安局统一安排到基层所、队工作。

五、组织实施和要求

1、本次选调公安民警由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选调信息将通过长沙县人社局网站()、长沙星沙人才网()、长沙县网上公安局()、长沙县公安局内网等同步发布。

六、报考咨询及技术支持

1、报考咨询:

联系电话:

2、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湖南招警考试 招警考试网

长沙县公安局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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