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费用
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招考的主要费用包括: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名费15元,笔试费40元,面试费用40元,体检费用按照当地体检医院规定费用执行。
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有关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笔试所在地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可减免部分笔试费用。
四、监督与纪律要求
(一)自治区各级监察机关对招考工作全程监督。
(二)参加招考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对违反招考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报名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并按要求登录网站修改或确认信息,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五、其它
(一)公告、公示、政策解答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
(二)本《简章》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三)咨询、服务、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12333。
2.网络报名技术咨询、服务电话:
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3.监督电话:
自治区纪检委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室:
点击下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日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01-25
01-20
01-20
01-17
01-07
01-07
02-07
02-07
02-07
02-07
02-07
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