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聘后待遇
经面试、体能测试、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经60天的试用期(含30天岗前培训)后,签定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续签(续签考核标准另行制定);合同制专职消防员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聘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解除合同。
招聘的合同制专职消防员统一食宿,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执勤值班,参加执勤训练、灭火、抢险救援以及上级安排其他工作,同时享受以下待遇:
(一).合同制消防队员的月工资发放标准暂定为基本工资1500元且合同制消防员工资按当地经济增长作相应调整(不含伙食费、夜餐误餐费);年休假差旅费按规定报销,担任队长、副队长、班长、副班长职务的每月发放相应津贴;政府为合同制专职消防员全额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
(二).生活待遇:合同制消防员伙食费标准按义务兵标准执行。
(三).合同制消防员执行现役部队规定的作息时间。
(四).合同制专职消防员的合同期为2年,再续用时原则不超过45周岁;超过45周岁的,予以解聘,由用人单位协助其重新就业。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时间、地点
报考人员需填写《瓮安县公安消防大队公开招聘专职合同制专职消防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专业技能证书等材料(以上均为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免冠照6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和个人表现证明。于2012年7月20日至2012年7月25日,到瓮安县公安消防大队行政服务大厅服务窗口报名。
(二)、审查相关证明材料
由瓮安县2012年合同制专职消防员招聘小组成员对报名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人员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体能测试、政治审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八.聘用及体检
根据面试和体能测试两项成绩,考试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贵州省招收合同制消防员体格条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考试到低分依次替补。
九、未尽事宜由瓮安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联系人:刘松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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