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
(四)政审
政审工作由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各录用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录用
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经试岗培训合格后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体检费用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和照片不予退还。
(三)录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
(四)本公告由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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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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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022年2月10日起(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 |
| 即日起至2022年2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 |
| 详见公告 | |
| 2022年 2月11日-18日 | |
| 2月21日 -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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