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聘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仁怀市公安局外网()进行为期三天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用对象,由市公安局组织培训合格后,按照有关用人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安排岗位。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
(一)聘用人员按《贵州省公安机关协勤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管理。
(二)实行临时合同制聘用,一年一聘。聘用人员在聘用期满后,年度考核合格的,市公安局可以继续聘用,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市公安局不再聘用,劳动关系自然终止。
(四)聘用人员的其他管理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社会保险待遇
1、受聘人员的工资构成:基本工资1350元+逐年递增50元+绩效奖励,在按规定扣除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自缴部分后,由市财政局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予以按月拨付。
2、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3、生活住宿问题参照现有协勤人员解决。
七、监督及其他要求
仁怀市公安局纪委对招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由仁怀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协警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仁怀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协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点击下载:
仁怀市公安局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01-25
01-20
01-20
01-17
01-07
01-07
02-07
02-07
02-07
02-07
02-07
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