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20%。)。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2年4月5日—4月10日,节假日不休息。
上午10:00—13:30 (北京时间)
下午16:00--19:30 (北京时间)
2、报名方法:
报考人员持《2012年塔城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薄、毕业证和相关证明及近3个月以内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4张。
3、报名地点、联系人:
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市左公路市委党校东侧院内)
联系人:贺慧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
张伟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
张玉忠(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
4、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要求报名,凡不符合条件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费字〔2005〕25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每人40元。
6、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2年4月11日— 4月12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7、资格审查要求(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须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毕业证、复员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进行资格审查。
(二)笔试
1、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为主,考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2、试卷命制:笔试试卷由塔城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社区)协警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制(试卷采用汉语命题)。
3、笔试语种:汉语答题(如使用本民族文字答题不享受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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