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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贵州省湄潭县公安局考试聘用巡逻特警大队辅警人员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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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3 13:18:13| 来源:163贵州网

六、考试聘用程序及要求、规定

(一)考试聘用分为八个程序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

(二)考试聘用实行100分制,其中笔试20分,体能测试40分,面试40分;退伍军人符合条件的在总成绩的基础上加3分。

(三)报考人数不足150人时,考试聘用人数按报名数1.5:1的比例考试聘用。

(四)具体程序及要求:

1、笔试:考试以拟从事工作相关知识统一命题进行,时间:4月6日上午9时—11时,地点:湄潭县公安局六楼会议室,笔试成绩以100分X20%。

2、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试达标标准》进行测试,成绩以100分X40%;时间:4月9日上午9时—下午5时,地点:县求是高级中学。

3、面试:成绩以100分*40%;时间:4月10日上午9时—下午5时,地点:县公安局。

4、体检:时间:4月11日上午9时—下午5时,地点待定。

5、政治审查:时间:4月12日—16日,标准:符合人民检查招录条件。

6、公示:时间:4月17日—23日。

7、录用: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及政审合格,经公示7日后无异议的,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加分从高到低录用。拟录用对象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取体能测试成绩高者。

七、管理和待遇

(1)集中食宿、军事化管理、分年考核、一年一聘;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工作期间违规违纪者解除聘用合同;

(2)每月工资(加绩效工资)不低于1200元,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月工资50元,月工资达到2000元不再增加;试用期2个月,每月工资1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3)按照规定分别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

(4)在岗期间除工资外每天享受10元伙食补助;

八、纪律监督

考试聘用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考试聘用人员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电话: 0852— (县纪委监察局)

九、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贵州招警考试 招警考试网

湄潭县公安局

201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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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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