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
1、时间:2012年3月5日至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地点:崖城镇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崖城镇政府四楼)。咨询电话:,传真:。
2、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实践资历证明、退役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证件(备齐原件复印件)及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相片3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填写《崖城公安辅警队员报名登记表》。
3、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1:2比例递减招聘人数。
(二)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体能测试占总分的40%,面试占总分的40%,考察占总分的20%。
1、体能测试项目设100米徒手跑、引体向上、1分钟仰卧起坐、1500米徒手跑;
2、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由高至低,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
3、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能力素质;
4、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试和面试。
(三)体检
考试后,根据招聘人数1:1.2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确定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由报考者缴纳。参加体检的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
体检合格后,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确定人员参加政审。政审参照《海南省录用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执行,政审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并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政审人员。
(五)集训
政审合格人员统一参加崖城镇综治办组织的为期3天的集训,集训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并按政审排名顺序递补集训人员。
(六)聘用
集训合格录取后,由崖城公安机关与公安辅警雇员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3个月。
六、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监督电话: (崖城镇纪委)。
崖城镇人民政府
二O一二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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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022年2月10日起(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 |
| 即日起至2022年2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 |
| 详见公告 | |
| 2022年 2月11日-18日 | |
| 2月21日 -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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