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同一单位。
二、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不实行网上缴费)
报名时间:2012年3月1日9:00-3月5日16:00。
报名网站: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济南人事考试网 ()
报考人员登录指定报名网站,按照《2012年济南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人员,下载打印《济南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每人限报一个部门和职位。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二)目测和资格复审
3月2日至3月6日,报考人员本人到济南人民警察职业培训学院(历城区仲宫镇南侯村301号,济南市看守所东邻)进行目测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为上午8:30一12:00,下午13:00一17:00。报名资格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
参加目测和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济南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2年3月1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其中,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但经招考部门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三)现场缴费
报考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目测和资格复审合格的,现场交纳考试考务费120元(每人每科40元),其中,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按照《2012年济南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有关规定,现场审核资格,办理减免手续。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于2012年3月19日9:00-3月23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对报考公安专业职位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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