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审查
由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安县城管局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与报考条件不符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六、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内容
(一)面试采取综合面试(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为面试不合格,不予聘用)。复员退伍军人面试成绩加6分,但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不予加分。
(二)面试时间:2012年 2月1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
(三)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责任感和进取心、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等。
(四)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安县城管局办公室公布。
七、体检及考核
(一)根据综合面试成绩从考试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和考核由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安县城管局组织实施。
八、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人员,须同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其档案在安县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并缴纳相关费用。
九、工作职责
在正式执法人员的带领下协助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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