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招聘计划数,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考试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考试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主要考察综合素质、能力及潜能。面试分值为100分,占合成总成绩的60%。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与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考生出现成绩分数相同时,按笔试、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除执行《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执行外,同时身高不低于1.65米,双眼裸视力不得低于1.0,无色盲、色弱现象;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按报考岗位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论公告1日内本人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有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重点考核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等。体检和考核结束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限3日,公示网站为: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逾期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已查实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与管理
1、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因此出现拟聘用人选缺额的,按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2、聘用人员采取合同管理,一年一签,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聘用人员工资参照《铜陵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及市政府相关规定执行。同时按规定购买“五险”。
八、纪律
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九、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市人社局,市公安局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公安局
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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