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办法是:
1、报考人员登录“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网”(,下同),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确认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
2、单位初审:用人部门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1年3月28日-4月1日登录“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1年4月19日-23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对报考公安专业职位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网上报名并经用人单位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本人或委托他人,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减免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见“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山东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二)资格审查和目测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工作的全过程。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按照网上通知的时间,向用人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用人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核政审前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5天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市考选办组织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对报考人员进行目测。对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和目测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其他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市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7年、2008年、2009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考录职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考录公务员政策。实行定向考录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持下载填写的《定向考录职位考生资格审查登记表》,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手续。在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1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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