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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四川江油市公安局关于公开考调人民警察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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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05 15:07:47|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现场报名人员须需提交《江油市公安局公开考调人民警察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并贴近期2寸免冠彩照),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警察证、毕业证(学位证)、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函报人员需将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和照片于2010年8月14日前以特快专递(EMS)的形式邮寄(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至江油市公安局政治处(邮编:621700),并于通知领取准考证前一天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

(四)资格审查:由市公安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初审和考察中的复审。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考调资格。资格审查结果报市人事局备案。资格审查合格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内到市公安局政治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五、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考。  

六、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考试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对象,空缺的名额按职位考试成绩从考试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当同职位拟考察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照原籍优先、获奖优先、党员优先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

考察工作由江油市公安局组织实施,采用现场考察方式进行,考察结果报江油市人事局备案。考察内容包括拟考调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职位考试成绩从考试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七、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公示对象,公示工作由江油市人事局、江油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调动的,由市公安局报市人事局进行商调。考调对象必须在15日内办理完调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调入人员5年内不得申请调离江油市公安局。

八、纪律与监督

考调人民警察工作政策性强,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对考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九、信息发布

本次考调工作有关事项及所有公告均由四川人事考试网()、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江油市人事局网站()以及江油市公安局内网发布。

咨询电话:0816—(江油市人事局)

     0816—(江油市公安局)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四川招警考试 招警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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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公安局公开考调人民警察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文件类型: .doc 江油市公安局公开考调人民警察报名资格审查表 (39.7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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