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无论考生是否合格,离场前必须到终检处登记(合格考生在终检处交政审表和体检表)。
5、审查、检查结束后,请考生从出口离场,严禁滞留。
6、审查、检查合格的考生请随时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相关信息的发布。
7、若考生有发热等症状,请及时通知医务人员。
五、咨询电话
辽宁省公安厅:024—
特别提示:请列入资格审查(身体基本条件检查)递补人员名单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并务必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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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公安厅
二零一零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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