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警法考试 > 招警考试 > 考试信息 > 考试公告 >

2010年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秋季班)招考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2010年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秋季班)招考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0-04-07 14:42:34| 来源:21世纪人才网

四、体检和考察

(一)经面试合格的考生,按照公安部、原人事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到全市统一指定的医疗机构参加体检,还须参加机动车驾驶人员适应性体检。

(二)体检合格后,由上海市公安局负责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任职资格等进行全面考察。

五、录取方式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将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的,由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发送入学录取通知书。

六、招考职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2010年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秋季班)招考简章》。

七、在校待遇

学员学制一年半。学员入学后,着人民警察制服(按公安部规定本人承担40%服装费)。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医疗保险制度。学员在校期间不具有公务员身份。

八、毕业与就业去向

在坚持政治建警、政治建校的办学原则下,严格实施警务化管理和警察专业化教学训练,严格各项考核与测评。对政治素质、心理素质、专业技能或体能素质不能达标的学员实行淘汰制。合格毕业后,由上海市公安局进行定向分配,并正式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在试用期内必须参加公务员初任培训考试。

九、招考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详见《2010年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秋季班)招考政策问答》。

政策咨询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516转5

监督电话:、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上海招警考试 招警考试网

点击下载:

2010年公安系统警察学员(秋季班)招考相关汇总.rar
文件类型: .rar 2010年公安系统警察学员(秋季班)招考相关汇总.rar (39.40 KB)

二零一零年四月七日

1 2

(责任编辑:)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返回顶部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中公教育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点我咨询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

猜你喜欢 换一换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咨询电话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1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400 6300 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