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于4月26日通过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给予反馈。
3.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试的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和密码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通过工商银行在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确认工作结束。
4. 准考证打印。5月14日至5月19日,考生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5.报名联系电话:0433—、
四、考试
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乙)、《申论》(乙)、《公安基础知识》。
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07年5月19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或钢笔、2B铅笔和橡皮。
3.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格线。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格线为18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必须达到60分以上。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及要求,另行网上公布。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成绩由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折合百分后)、面试成绩各占50%。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录计划人数1:1的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考试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两项成绩均相同,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人选确定后,按照人事部、公安部颁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统一组织体检。对体检合格人选按照《吉林省录用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有关规定组织考核。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且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考试到低分依次递补。有关体检与考核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录用
对体检与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义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签发《吉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分配到所报考的公安机关工作。新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并办理相关手续;不适应公安机关工作需要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延边州人事局延边州公安局
二00七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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