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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市2005年上半年统一招考人民警察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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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04 14:49:23| 来源:中公教育

笔试时间:2005年4月24日

上午:08:0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00--12:00    申论

下午:14:30--16:00   公安专业科目

笔试结束后,由省人事厅组织阅卷评分,并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占40%、申论成绩占40%、公安专业科目成绩占2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省人事厅、公安厅划定。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

        3χ            1≤χ≤10

 y=    2χ+10         10<χ≤100

      1.6χ+50        χ>100

其中,χ代表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y代表面试对象人数;计算结果(y值)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值。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计算出的面试对象人数,由市人事局、公安局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少于计算出的面试对象人数的职位,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由市人事局、公安局在查询电话或有关网站公布。

(二)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面试的内容、标准由省人事厅确定。

(三)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主要是测查报考者的身体素质情况。体能素质测评的项目为男、女10米X4往返跑,男、女立定跳远,男1000米、女800米长跑,男引体向上、女仰卧起坐。体能素质测评有两项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面试、体能素质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录用

对体能素质测评合格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0%,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占2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全省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考生经笔试、面试、体能素质测评、体检、考核和政审合格后,择优录用。

本公告由市人事局、公安局负责解释。

详细情况可查阅深圳市人事局信息网()

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

深圳市公安网()。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广东招警考试 招警考试网

点击下载:附件相关下载.doc

1. 深圳市2005年招考人民警察部分职位表

2. 深圳市2005年招考人民警察部分职位专业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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