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全省报名时间统一为2005年4月8日至9日共2天(有关市报名时间可向前或延后两天时间,以当地报考公告为准)。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4时30分。
(二)报名地点:招考单位所在市报名点(附后)。广州试行网络报名,报考者请登陆有关网站进行报名。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2005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2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不得异地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专业)。
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已参加2004年下半年招警考试进入录用范围的考生,不得再次报名参加2005年上半年招警考试。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素质测评。
(一)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三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不指定参考用书,公安专业科目参考用书为公安部编写的《公安基础知识》(修订本)。
笔试时间:2005年4月24日
上午:08:0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00--12:00 申论
下午:14:30--16:00 公安专业科目
笔试结束后,由省人事厅组织阅卷评分,并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占40%、申论成绩占40%、公安专业科目成绩占2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省人事厅、公安厅划定。
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
3χ 1≤χ≤10
y= 2χ+10 10<χ≤100
1.6χ+50 χ>100
其中,χ代表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y代表面试对象人数;计算结果(y值)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值。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计算出的面试对象人数,由市以上政府人事、公安部门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少于计算出的面试对象人数的职位,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由各市人事局、公安局在各市公布。
(二)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面试的内容、标准由省人事厅确定。
(三)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主要是测查报考者的身体素质情况。体能素质测评的项目为男、女10米X4往返跑,男、女立定跳远,男1000米、女800米长跑,男引体向上、女仰卧起坐。体能素质测评有两项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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