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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资格复审及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县医院、中医院)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总成绩60分;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医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需达到本次实考大学生村医岗位考生的平均分数线及以上。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相同,再加试笔试,以加试的笔试成绩排序。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考生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参加笔试。笔试命题和阅卷工作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承担。
报考医疗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
报考非医疗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常识、人文科学、政治理论、时事政治及公文写作等。
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按照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要求,14天内无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健康码为绿色、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或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还须提供考前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检测正常方可参加考试。在参加考试前,考生需配合接受健康码、行程码及体温检测,全程佩带口罩。
笔试结束后,按照从高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县人社局与垣曲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联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报考医疗岗位未形成竞争的,全员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档案存放证明、已参加工作的需持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各类证书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递补只进行一次。如递补人员有并列成绩,则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电话通知递补人员。
资格复审结束,经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在原公告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3、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组织实施。
报考医疗岗位的面试采取答辩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及业务知识等能力。
报考非医疗岗位的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等基本能力。
面试总分100分。由考生现场思考,现场答题。专家组成专家小组现场打分。面试考官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聘请外地市面试专家组成面试小组。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向社会公示。因面试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
各岗位总成绩核准后,向社会公示综合成绩及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1、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职数1:1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形成竞争的岗位个人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列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仍相同时,加试笔试一次,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列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根据有关规定对应聘者体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岗位要求执行。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个人人事档案。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确定拟聘人员
对于通过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的人选,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聘用人选并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且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报领导组批准后,所有聘用人员按计划列入垣曲县事业编制,一律实行聘用制,由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五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凡聘用的人员,必须服从组织统一安排,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岗前培训
聘用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县卫健局联合组织实施。
(八)相关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及规定程序进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平公正的工作人员,应当回避。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应确保联系畅通,否则责任自负;请应聘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三)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垣曲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359—6011117 (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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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垣曲县公开招聘村医等医疗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说明表.doc
2021年8月31日
原标题:垣曲县2021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村医等医疗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uanqu.gov.cn/show-article-211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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