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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南郴州桂阳县医疗卫生招聘工作人员130人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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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格审查对象。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名单。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面试资格审查对象。

2.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①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2张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②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带二维验证码);③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岗位要求考生具有一定年限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机关工作人员须提供公务员公开招考录用文件复印件)、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同期社保缴费记录和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证明。④2019年、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和未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承诺书(附件3)。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21年8月31日,按足年足月计算。

3.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面试资格审查递补对象。

4.资格审查注意事项。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定为不合格。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对象。入围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用口述方式表述专业技术操作过程)。

3.面试时间和地点。经桂阳县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见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拟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综合成绩排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由县卫生健康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人社局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对反映的问题,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

(八)考生选择聘用单位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九)聘用

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桂阳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桂阳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受聘人员的工作经历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认定,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21年桂阳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五)报考人员要积极主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护工作,在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将现场检验考生的电子健康卡、防疫行程卡并测量体温。

(六)面试后,各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一律不再递补。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疫情防控

根据桂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公开招聘工作。

1.报考人员须主动做好新冠疫情防护工作,科学安排工作生活和出行,确保自身符合桂阳县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2.所有考生在笔试时须自行打印并签署《2021年桂阳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承诺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七、招聘考试服务

(一)政策考务咨询

桂阳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35-4445375;

(二)举报投诉

桂阳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4469972;

桂阳县纪委桂阳监委派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0735-4445387。

八、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桂阳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桂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附件1:2021年桂阳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附件3: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无参保记录承诺书.doc

附件4:2021年桂阳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2021年桂阳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

原标题:2021年桂阳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czrsj.czs.gov.cn/18281/18295/content_32944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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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莉娟)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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