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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合成成绩(含加分)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蒙城县人社局政务公开网、蒙城县卫健委政务公开网、蒙城人事考试网公布。
(六)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合成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复审人选,复审人选与招聘岗位按2: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人选缺额,依笔试合成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等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人员名单在蒙城县人社局政务公开网、蒙城人事考试网公布。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面试费用80元),打印面试通知书。考生未按时办理面试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面试
面试工作由蒙城县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每人10分钟,分值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因故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按笔试合成成绩(含政策加分)占70%、面试成绩占3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综合成绩=笔试合成成绩(含政策加分)×70%+面试成绩×30%。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体检环节)。
考试综合成绩在蒙城县人社局政务公开网、蒙城县卫健委政务公开网、蒙城人事考试网公布。
(九)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蒙城县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负责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蒙城县人社局政务公开网、蒙城县卫健委政务公开网、蒙城人事考试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经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签约聘用
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尚未取得相应岗位执业资格的聘用人员,须签订承诺书,承诺三年内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或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他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单位自聘无编制人员,不办理入编等相关事宜,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办理住房公积金,聘用期间工资标准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与本单位同类同岗位人员待遇相同。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进行严格的管理、考核,对违反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或者不能胜任聘任岗位工作的人员,予以解聘。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招考工作的领导,成立2021年度蒙城县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2021年度蒙城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蒙城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考全面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2021年度蒙城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蒙城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考日常工作。
七、招聘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蒙城县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
1、政策咨询:0558--7622434(县卫健委)
2、监督举报:0558--7815156 (县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0558--7692075(县人社局)
3、报名咨询电话:0558--7636363(县妇幼计生中心)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应聘者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特此公告。
点击下载>>>
2021年度蒙城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一览表.doc
蒙城县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
原标题:2021年度蒙城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蒙城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mcxxgk.bozhou.gov.cn/XxgkContent/show/16236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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