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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丽水莲都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7人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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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6 18:16:42| 来源:莲都区人民政府

(三)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公示期间有情况反映的,待查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新聘用人员在本系统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不包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同时考取后两年内需取得岗位所需专业资格,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用人单位可与考生解除聘用合同。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递补人员。

拟聘用对象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户口薄原件办理聘用手续。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15日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原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不能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按时报到,取消聘用资格。

五、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参加2021年莲都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各项活动需通过身份确认、查验浙江省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指定场所,持“红码”“黄码”、体温异常或无相关有效检测报告的人员不能进入考点;

2.考生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3.参加本次招聘的所有考生请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每位考生都需如实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并在报名时一并上交,报名前近十四天从境外回来、来自或途径重点区域返乡考生,需提供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报告,方能参加报名;

4.考生刻意隐藏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5.考生到达报名点、考点,在查验身份、健康码或相关检测报告核查及体温检测正常后快速进入,根据指引直接到达指定场所,防止任何形式的聚集;

6.考生在报名、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将按相应的应急处置流程进行隔离,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管理;

7.报名或考试结束后,考生应迅速有序退场,避免人员聚集、逗留;

8.因故不能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作缺考处理。

特别提醒:参加本次2021年莲都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考生,如来自或途径重点区域的,务必为来莲做好“转码”或血清检测,预留充裕时间。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liandu.gov.cn/zhxx/bmwz/ldqrlsbj/,公示公告栏)。

2.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du.gov.cn/,公告公示栏)。

特别提示: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丽水市莲都区卫生健康局、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丽水市莲都区卫生健康局 0578-2056875、2025962

监督电话:

丽水市莲都区纪委、区监察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0578-2123756

附件下载

2021年丽水市莲都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计划表a.xls

专业基础知识笔试试卷设置一览表.xls

丽水市莲都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报名表c.doc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d.docx

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莲都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26日

原标题:2021年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iandu.gov.cn/art/2021/5/26/art_1229427871_46451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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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永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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