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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山西省眼科医院招聘7人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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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审核所需材料:本人填写打印并签字的《山西省眼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份、一寸红底免冠彩照2张及同版电子照(“.JPG”格式、大小15K-45K之间,以“岗位-姓名-身份证号”的格式命名)。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身份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规培单位出具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见附件3)。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我院招聘领导组组织专家研究决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的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确认、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予5月26日—5月27日来我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博士岗位招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形式为面试。医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和医院需求,对符合我院招聘条件者不定期启动面试考核程序。在疫情防控期间,具体面试的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面试内容包括学术汇报(包括个人介绍、学习经历、科研成果等)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除博士岗位外其余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同岗位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9或30日。具体时间及地点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笔试采取纸笔作答(或人机对话)的形式进行。

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前须接受手机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正常者,方可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以及手机健康码绿码(如有特殊要求,见我院官网公告)。缺少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查询:考试结束一周后,考生登录到考生登录到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shanxi.gov.cn/),进入数据查询服务中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查询系统进行查询。

2.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我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人数未达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员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工作在省卫健委和省人社厅的监督指导下由山西省眼科医院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山西省眼科医院网站公布。

正式在编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和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或经书面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可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结束后当日将面试成绩和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综合成绩、岗位排名顺序在我院网站公示。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我院组织实施。

(一)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我院官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二)体检标准及项目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组织实施体检的单位同意后,我院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应聘人员在同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由承担复检的医疗机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三)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我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备案手续。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监督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查询我院官网,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监督电话:0351-8286766

咨询电话:0351-8286893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点击下载>>>

山西省眼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山西省眼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doc

山西省眼科医院

2021年5月8日

原标题:山西省眼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t.shanxi.gov.cn/ztzl/zpxx/szsydwzpgg/202105/t20210508_2081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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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永芹)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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