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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合成成绩和排名
A类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
B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九、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韶山市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含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考察的重点是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十一、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韶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oshan.gov.cn)和韶山市人民医院公示栏公示7天。
十二、递补
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报领导小组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以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也可以不予递补,取消招聘计划。
十三、聘用
公示期满,对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人事编制手续。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约定在韶山市人民医院服务五年以上,违约的按照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本方案由韶山市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含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31-52866067
监督电话:0731-52866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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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韶山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含人才引进计划与岗位表.docx
2021年韶山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含人才引进报名表.docx
韶山市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含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2日
原标题:韶山市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含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nzkw.xyz/cmsczportal/files/html/output/zkxx/ywgw/content78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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