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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山西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20人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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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2 16:43:06| 来源:太原人事考试网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门,其中报考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参加两门考试,其余岗位考生只参加公共科目一门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内容包括:法律常识、政治理论和时事政治、公文写作与处理、卫生职业道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笔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百分制形式,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四舍五入),参加两门考试的考生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专业科目成绩×50%;参加一门考试的考生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

3.笔试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如笔试成绩有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4.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在笔试环节须接受体温检测,提供本人健康码、行程码(健康码、行程码彩色打印在A4纸上),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须提供本人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三)资格复审

1.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确认,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的材料(以下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已通过考试但资格证书还未下发的,可提供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或考试组织部门的证明),招聘岗位中涉及研究方向的,考生还应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在校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等印证资料。

(2)2021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等证明材料的,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毕业时间、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2019年、2020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

(3)报考非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考生,已就业的需出具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的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

(4)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还需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到合格证书的需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责任部门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特岗教师”由服务地县级教育部门审核盖章;“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社厅审核盖章;“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人员由团省委审核盖章;“农技推广特设岗位”人员由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盖章。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还需提供户口簿、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4.凡有下列情形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考生承担,涉及违纪的按有关违纪处理规定予以查处:考生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材料的;考生隐瞒与报考资格有关的个人信息的;报名时填报的主要信息(如学历、学位、专业、现就业情况、参加工作时间、是否在校生、是否为应届毕业生、是否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有关信息等)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及真实情况不符的;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5.资格复审开始前,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有并列成绩,则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四)面试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将在太原人事考试网公布。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如有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面试,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2.体检合格人员将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生的报考信息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按照有关规定,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咨询电话

太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3700510010 13934571369

太原市血液中心:14735355192

太原市数字健康保障中心:0351-5625195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温馨提示:希望广大考生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报名过程中,请考生认真填写报名表,以免因填写有误或填写信息不完整而影响审核结果。在招聘过程中,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如考生变更了联系方式,请及时与各用人单位联系。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联系中断,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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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太原市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一览表

诚信承诺书

服务基层审核表

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2日

原标题: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ks.rsj.taiyuan.gov.cn/doc/2021/04/02/10721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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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莉娟)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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