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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人民医院:账号:10-213001040008865,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泰州兴化市支行金城办事处;
兴化市第三人民医院:账号:32001766138051159666,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兴化市府前支行;
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3月8日17:00。
2.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须根据岗位要求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1)《兴化市人民医院、兴化市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2)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半身1寸彩色照片(电子版);
(4)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兴化市户籍除外)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5)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还须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档案托管和未就业的证明;
(6)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如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还须上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档案托管和未就业的证明);
(7)其他报考人员须上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8)非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9)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卫生专业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10)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自身的条件,对照《公告》规定,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每人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2)各招聘单位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初审合格,办理报名手续。凡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严肃处理。
(3)报考人员报名时,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按照《兴化市人民医院、兴化市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报考人员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的,可凭所学专业的课程表向招聘单位提出专业添加书面申请,招聘单位在审核其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经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后,及时在指定网站上发布《专业添加目录表》,报考人员方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申请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4日17:00。凡未提出添加,以及招聘单位未同意或未经批准,最后没有在网上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报考的专业。报考岗位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不予专业添加。
(4)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工作结束前登录报名邮箱,确认是否收到招聘单位的回复,如未收到,须电话咨询招聘单位予以确认。报考人员因未电话确认,造成邮件延误或未送达指定报名邮箱,视为报名未成功,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5)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确定。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通知报考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21年3月11日14:00 -17:00。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笔试后,凭相关证件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 笔试内容:A类岗位为:医学基础知识;B类岗位为:护理基础知识;C类岗位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笔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复习资料。
2.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4. 笔试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名单。
5.疫情防控。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笔试、面试或实践技能考核)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前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人员出示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14天曾在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的报考人员需出示解除隔离通知书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时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A岗位1:1、B岗位1:1.5、C岗位1:3的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A岗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专业知识,其他岗位同分跟进),人数取整计算。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按照岗位要求提供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在职人员(含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届毕业生)须同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人员还须主管部门同意)。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资格复审时需缴纳面试(实践技能考核)费100元/人。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或实践技能考核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对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B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参加实践技能考核,实践技能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实践技能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计算方法:A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B、C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实践技能考核(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计算;笔试成绩和实践技能考核(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六)体检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B、C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根据实践技能考核(面试)成绩确定,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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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07日 -1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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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0日 -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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