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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对象:《岗位计划表》中考试类别为笔试的报考人员。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等。《专业知识》分别为各报考专业相关知识。卷面分值均为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3月13日 (星期六)
上午:8∶30~11∶30 《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考试当天“安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同时,我们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如果需要调整笔试时间,提前5个工作日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逾期者责任自负。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合成成绩。笔试合成成绩为:《公共基础知识》成绩×30%+《专业知识》成绩×70%。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面试
(1)面试对象
《岗位计划表》中考试类别为面试的报考人员。
(2)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医学基础知识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为确保用人素质,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工作组织
面试工作由凤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
(4)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为2021年3月14日,面试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和通知书。
(5)考试总成绩计算
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为实际面试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考试类别为笔试的应聘人员,依次以《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学历高低、卫生执业(职称)资格高低等方面的情况确定,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以执业(职称)资格高的优先,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凤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入编等手续。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聘用人员均纳入周转池事业编制。
根据国办发〔2002〕35号、皖政办〔2006〕13号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其中:《岗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资格岗位的聘用人员,按照《凤阳县县级公立医院卫生类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政办秘〔2018〕94号)、《凤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暂行办法》(凤人才办〔2019〕2号)等文件精神,须与聘用单位签订5年聘用合同,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工作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方可按照规定享受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待遇。
受聘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其中暂未取得执业资格的考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须取得相应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凤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0550-2226681,驻卫健委纪检组 0550-2551705 )。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凤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50-2551580
点击下载>>>
2021年凤阳县县级公立医院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2021年凤阳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凤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2月10日
原标题:2021年凤阳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fengyang.gov.cn/zwdt/tzgg/2782530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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