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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向考生公布。 并于面试结束次日依应聘人员面试加考核或直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将面试合格人选、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和汕头市妇幼保健院发布招聘公告的官网公布。
八、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 2010 〕 382 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汕头市妇幼保健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为《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和汕头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发布。
体检费用由汕头市妇幼保健院负责。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和汕头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发布考察公告。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和汕头市妇幼保健院成立考察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 2014 〕 9 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结束后,形成考察材料,提出是否聘用意见,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经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审核,提出是否聘用结论并盖章。应届毕业生可由其所在学校出具鉴定意见。
十、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的,由汕头市妇幼保健院党总支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市委组织部官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和汕头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公示 7 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汕头市妇幼保健院按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服务年限为 5 年(含试用期)。
十二、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在直接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 30 日内。
1 .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 .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 .拟聘人选自愿放弃聘用的;
4 .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 .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三、其他事项
(一)面试前,汕头市妇幼保健院根据报名情况和岗位需求,需增加招聘名额的,经汕头市卫生健康局报市人才办批准,可适当调剂招聘名额。
(二)本次公开招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协调,汕头市卫生健康局的纪检监察职能科室实施监督,汕头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
(三)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35 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十四、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部门、电话: 0754-88547272 (汕头市妇幼保健院)
监督部门、电话:
0754-88547979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部门)
0754-88179804(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 。
十五、汕头市妇幼保健院官网网址 : http://www.stbjy.cn/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官网网址 : https://www.shantou.gov.cn/w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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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汕头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表.xls
2021年汕头市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表.doc
原标题: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汕头市妇幼保健院 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tbjy.cn/main/ryzp/2021zp.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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