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由汾西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组织进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1:3的比例从笔试及格人员中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供本人
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2018、2019年毕业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档案保管证明及《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应提供合格证,暂时未发放合格证的,可以先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市教育局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市委或市人社局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市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人社局盖章);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退伍证。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期满考核表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页面的户口簿)和退伍证。定向、委培毕业生,须由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各类证明统一使用A4纸。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岗位1:3的比例从笔试及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由汾西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组织实施。
(1)面试对象的确定。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分别从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依据招聘岗位工作性质,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具体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资格。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面试结束后,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拟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汾西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察内容包括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汾西县人民政府网(www.fenxi.gov.cn)进行7个工作日的聘前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六、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经汾西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审核后,报县人社局备案。
2、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保障其工资及福利待遇,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待遇与全县其他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对待。
4、受聘人员一经正式聘用,须在本单位签订五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内不得私自外出进修学习,不准调动,不准辞职,不得参加
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招录、招聘考试,合同期满后方可调离。
5、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汾西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领导组研究决定。
七、疫情防控
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确保考务安全的要求,应考人员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如下:
1、应考人员须持健康码“绿码”和近14天行程未到达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行程码。
2、提供近14天的体温单及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统一模板)。
3、考前14天内如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和新冠肺炎疑似症状者,要在考前3天报告汾西县卫体局。
4、考试期间,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注意个人防护,需佩戴口罩。
备注:
1、打开微信支付,选择城市服务,点击防疫健康码;打开支付宝,在主页点击领取健康码或搜索“健康码”,完成信息输入即
可获取。
2、打开微信,搜索“通信行程卡”,授权查询即可。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整个招聘过程的具体事宜均安排在汾西县人民政府网(www.fenxi.gov.cn)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357-5122818。
电话接听时间为招聘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点击下载>>>
2020年汾西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020年汾西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2020年汾西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近十四天自我健康监测报告.xls
2020年汾西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docx
汾西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1年1月7日
原标题:汾西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文章来源:http://www.fenxi.gov.cn/contents/2300/7267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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