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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贵州从江县妇幼保健院招聘25名备案编制人员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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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5 19:10:45| 来源:从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七、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或专业测试)成绩占50%。即: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或专业测试)成绩×50%。

2.计算考生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时采取以下方式解决:以笔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如总分数成绩中,笔试和面试成绩一致的,重新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成绩并列的,再次进行面试。

4.直接进入面试考生,面试分数需达到所在考场面试总成绩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5.参加笔试进入面试但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八、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考试结束后,按本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及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本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从报考该职位参加面试并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2.体检费用:体检工作由从江县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05〕181号、黔人社厅发〔2005〕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体检要求:体检工作由从江县妇幼保健院自行组织实施,参加体检的拟聘人员需自带一张近期彩色免冠1英寸照片在规定时间、规定医院进行体检,除指定体检医院外其他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4.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督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督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考生检查和复查结果。体检结束后考生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5.对于不能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出现体检异常情况,须延伸检查的,由从江县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延伸检查,并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考生延伸检查。延伸检查只进行一次。

6.体检考生因孕期未能完成相关体检项目,保留该职位,待产后身体恢复补检相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者,即可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7.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从江县卫健局、从江县妇幼保健院具体负责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内容参照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政审有关规定进行。

有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的,按本方案规定条件依次递补。

十、公示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从江县人民政府网、从江县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录用招聘人员按《劳动合同法》确定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

通过招考录取的人员聘用按《劳动合同法》确定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聘用考核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聘用到从江县妇幼保健院工作后,按劳动合同进行管理。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实行半年的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前需完成试用期考核结论。试用期考核在医务科、护理部指导参与下由科主任、带教组长、带教老师共同完成。试用期考核合格,由招聘单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即可正式聘用为备案编制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试用期待遇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聘用期满,从江县妇幼保健院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和被聘用者在聘用期的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继续聘用。备案编制人员除参加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被录用外,聘用期内不得提出辞职,如因特殊原因需辞职的,经从江县妇幼保健院同意后,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处理。

十二、待遇

录用的备案编制人员福利待遇参照编制内人员待遇以实际情况为准。

十三、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禁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报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考务规则,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的命题、考试、体检等职责及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关系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设立监督电话,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监督检查,要严格执行政策,严格招聘程序,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5-6411878(从江县妇幼保健院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5-6411388(从江县卫健局办公室)

十五、方案未尽事宜,由从江县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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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备案编制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从江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备案编制人员报名表.doc

工作经历.docx

从江县妇幼保健院备案制招聘电邮报名缴费说明.docx

原标题:从江县妇幼保健院2020年公开招聘25名 备案编制人员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congjiang.gov.cn/xwpd/gsgg/202012/t20201215_655989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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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莉娟)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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