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1.面试对象。报考直接面试岗位代码(1-3)通过资格审核的所有考生,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匹配知识和能力等。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无笔试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有笔试的岗位,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体检由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启东市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水平等。考察工作由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六、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公示。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启东市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聘用。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于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2021年应届毕业生凭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由招聘单位在2021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解决。
报考护理岗位的人员,聘用前须取得执业护士资格或已通过全国执业护士资格考试(2021年应届生须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否则予以解聘);报考其它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如符合本公告有关规定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三)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1. 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 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 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 其它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八、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和考务咨询:0513-83312379、0513-68263311(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纪律监督:0513-68957603(启东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五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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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启东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岗位简介表.xls
2020年启东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人员(编外)报名表.doc
2020年启东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docx
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3日
原标题:2020江苏启东市妇幼保健院招聘48人(编外)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drcsc.com/news/news-show.php?id=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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