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者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至2020年12月15日12:00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报考信息,也不得报考其它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
本次招聘要求报名人数应达到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若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1:3的,要相应核减招聘名额,使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到1:3,如招聘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1:3的,取消该招聘岗位,为保证招聘效率,对紧缺专业或应届生等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或发布补充公告,组织第二次报名。
报考者所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具体改报时间和方式咨询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350-3303270、3022139。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缴费渠道退还。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0年12月15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下载打印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具体时间详见忻州市人社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或关注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咨询电话︰0350—3303270、3022139。
5.考务费用减免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于2020年12月11日—12月15日到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三)笔试
笔试由忻州市人民医院、忻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肿瘤医院)组织实施,委托人事考试机构承办。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用时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内容:忻州市人民医院20—信息岗位,22—感染管理科医师,42—透析技师岗位,43—医院管岗位,公共基础知识50分,职业能力测试50分;其余岗位,医学基础知识90分,公共基础知识10分。
忻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肿瘤医院)03—透析技师岗位,公共基础知识50分,职业能力测试50分;其余岗位,医学基础知识90分,公共基础知识1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查询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市卫健委指导监督。对通过笔试拟进入面试的人员,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对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请考生注意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最后一名并列者共同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经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由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名人员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审查部门提出意见,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说明原因,让考生签字后取消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五)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用时10分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当日在考点公布,并在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含2018、2019年未就业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居)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考生体检、考察环节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 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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