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复审
为确认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海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实施。
1.资格复审对象。岗位代码01-21岗位,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直接进行资格复审;岗位代码22-34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资格复审人员请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②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的,提供所在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另须提供报考学历之前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2018年、2019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应届生身份报考,还须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现场签订《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承诺书》。
④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⑤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4.复审要求: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原件(须由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如因委托书非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而引起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后果均由委托双方自行解决,与招聘单位无关。
5.复审人员递补: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通讯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海门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卫生健康委员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http://www.haimen.gov.cn/hmswjw/rsxx/rsxx.html)和海门市人民医院网站上进行公告。
6.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仿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海门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卫生健康委员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http://www.haimen.gov.cn/hmswjw/rsxx/rsxx.html)和海门市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告。
2.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匹配知识和能力等。
4.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岗位代码01-21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岗位代码22-34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01-21岗位总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22-34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并在海门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卫生健康委员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http://www.haimen.gov.cn/hmswjw/rsxx/rsxx.html)和海门市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海门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组织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nantong.gov.cn)、海门市人民政府网站(www.haime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录用)、海门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卫生健康委员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http://www.haimen.gov.cn/hmswjw/rsxx/rsxx.html)、海门市人民医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海门市人民医院的资格。
(二)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海门市人民医院经海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报送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海门市人民医院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于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结聘用手续(执业类别为临床的非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执业类别为临床的医学硕士(七年制除外)应届毕业生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员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2.本次招聘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八、本《公告》由海门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2263409(海门市人民医院)
纪律监督:0513-82296500(中共海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海门市监察委员会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点击下载>>>
2020年夏季海门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2020年夏季海门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docx
海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海门市人民医院
2020年7月7日
原标题:2020年夏季海门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aimen.gov.cn/hmsrmzf/sydwzl/content/51ac68cc-9faf-41e8-a15f-553e792c52d9.html
1 2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医疗卫生招聘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医疗卫生招聘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7日 -15日 | |
| 2月08日 -16日 | |
| 1月30日 -2月15日 | |
| 2月10日 -18日 |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