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总成绩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免笔试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最后总成绩。
五、考察
青秀区卫生健康局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按其取得资格证书高者优先,若取得资格证书相同根据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学历等考虑进入招聘考察,送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考察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失信行为、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小组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后,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总成绩合格人选中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人员由青秀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人事部门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招聘程序确定拟聘人员后,在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的内容对照拟聘岗位的招聘条件,公布拟聘人员相关信息及招聘工作监督电话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青秀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审批表》,经青秀区卫生健康局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严肃纪律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其他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考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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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2月3日
原标题:南宁市青秀区2019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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