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成绩公布
综合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面试结束后在马鞍山市传染病医院(市精神病医院)网站上公布。根据岗位计划拟招聘数和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时,若总成绩相同,采取加试的方法确定。
(三) 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 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马鞍山市传染病医院(市精神病医院)网站(http:// )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9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资格等证书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聘用待遇
录用人员,纳入社会化用人员额管理,签订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医院同类人员待遇执行。硕士研究生、急需紧缺岗位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另享受医院人才引进待遇。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各环节接受市纪委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组和市 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程序、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有关事宜
相关招聘信息,将及时在马鞍山市传染病医院(市精神病医院)网站公布。
咨询服务电话:(马鞍山市传染病医院(市精神病医院)人力资源科);
监督举报电话:(马鞍山市纪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组),(马鞍山市传染病医院(市精神病医院)监察室)。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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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传染病医院(市精神病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马鞍山市传染病医院(市精神病医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docx
马鞍山市传染病医院(市精神病医院)
2019年10月9日
原标题:马鞍山市传染病医院(市精神病医院)2019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文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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