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管理与待遇
(一)待遇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办理“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手续及工资发放。工资待遇按照《惠安县卫计系统医改单位聘用编外人员规范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及用人单位相关规定发放,自合同签订当月起执行。
(二)管理
惠安县螺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医务人员人事关系隶属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由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不再继续聘用,由惠安县螺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考核管理。聘用人员须在用工单位服务满两年(按签订合同或协议之日算起),服从用工单位工作安排。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1.考生在招聘过程如遇到相关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咨询电话:
(惠安县螺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惠安县螺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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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螺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8日
原标题:2019年惠安县螺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编外医务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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