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面试
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面试人选与本岗位计划3:1确定。达不到3:1的,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报省人社厅备案,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成绩现场公布,并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在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考生总成绩及岗位排名。
七、体检
面试结束1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笔试面试总成绩排名,按岗位计划和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具体安排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有工作经历的,须到其原单位考察;有国外留学经历的,要与相关部门协调,对其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做出考察结论。考察中因有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
九、成绩公布及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拟聘人员,经省卫生健康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公示和在各招聘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十、审批
省卫生健康委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2019年7月30日前未取得岗位要求学历层次“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不能提供公告要求其他资格证书,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应聘人员,不予审批,审批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一、备案
审批完成后,由省卫生健康委集中报省人社厅备案。
十二、聘用
经省人社厅备案后,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迁转等其他手续。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咨询电话: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监督电话:
原标题:甘肃省卫生健康委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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