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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江苏徐州新沂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50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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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4 16:11:47| 来源:新沂市人民医院

五、体检、考察

(一)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二)体检由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一次性递补(总成绩并列者,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被体检人承担。

(三)按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一次性递补(总成绩并列者,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凡举报反映问题者须提供书面材料并署真实姓名,同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和必要的调查线索。经查实,如有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取消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等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在报名、考察及公示等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条件的,取消资格。

七、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各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及时签订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进行管理。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合同,个人自主择业。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八、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办法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九、本公告由新沂市卫健委负责解释。

新沂市政府网站: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卫计委)

(人民医院)

(中医医院)

(铁路医院)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

原标题:新沂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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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z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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