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确本次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中紧缺岗位的范围,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以往相关岗位的招聘实际,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对《2019年慈溪市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补充公告如下:
一、将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第(一)点范围和对象中第3点第(2)点规定的“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应届毕业生;”调整为“临床医学、精神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应届毕业生;”;第(4)点规定的“报考‘急救(1)’、‘急救(2)’岗位的人员。”调整为“报考超声、麻醉、急救(1)、急救(2)、放射(1)、放射(2)岗位的人员。”。
二、将招聘办法和程序第(一)点报名中第5点“其他事项”第(3)点规定的“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时,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同一岗位有多个招聘单位的,取消或保留的单位将在选择聘用单位环节时确定。”调整为:“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时,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同一岗位有多个招聘单位的,取消或保留的单位将在选择聘用单位环节时确定。根据往年招聘情况,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本次招聘中报考临床医学(1)、精神医学、超声、麻醉、急救(1)、急救(2)、放射(1)、放射(2)岗位且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时,按符合招聘条件考生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特此公告。
原标题: 关于2019年慈溪市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的补充公告
慈溪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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