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海曙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甬人社发〔2012〕180号)的有关规定,海曙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医疗卫生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海曙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医疗卫生单位2019年第一次计划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共120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责任感强,敢于吃苦,乐于奉献。
2、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需求。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21日以后出生),个别岗位年龄要求详见附件。
4、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等要求(详见附件1)。
5、户籍或生源要求详见附件1。户籍以2019年3月2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生源是指高考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6、海曙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7、具有诚信敬业、勤勉廉洁、克己奉公的理念。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注册、报名
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19年3月26日9:00—3月29日16:00。
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海曙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医疗卫生单位2019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3月30日9:00—4月2日16:00。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9年4月3日9:00—4月4日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海曙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医疗卫生单位2019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栏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二次资格初审,二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
4、缴费确认
时间:2019年4月8日9:00—4月9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后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进行缴费确认,未按规定时限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缴费标准:50元/科(浙价费〔2018〕21号)。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酌情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指标。核减或取消的招聘指标将在海曙区卫生健康局网上予以公布。
拟取消岗位中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若符合其他招聘岗位要求的,可在公布取消指标之日(含)起2个工作日内向海曙区卫生健康局提出书面改报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改报申请的视作放弃改报。因指标取消且无法改报或放弃改报的人员将统一退还报名费。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9年4月18日09:00—4月20日9:30。
已确认完成缴费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一)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为2019年4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必须同时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内容为各岗位专业知识,其中海曙区第二医院编码员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二)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指标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遇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一般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在海曙区卫生健康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携带资料:
①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的须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有执业资格的须提供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单位证明、劳动合同原件、社保缴费证明及复印件;⑥其它需要证明的材料及复印件(按各招聘职位要求提供)。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考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面试对象在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向区卫生健康局提交不参加资格复审书面确认书的,可在该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1 2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医疗卫生招聘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医疗卫生招聘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月15日 -25日 | |
| 2月16日 -28日 | |
| 2月15日 -28日 | |
| 2月15日 -3月09日 | |
| 2月15日 -20日 |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