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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招聘2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2018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招聘2人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8-12-25 09:57:47| 来源: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

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8〕5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结合我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我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2018年我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2018年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身体健康。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学历学位要求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指1982年12月24日以后出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及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登录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官网()

,下载填写报名表并打印。

2.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

报名时间:2019年1月3日、4日、7日(三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太原市迎泽区寇庄西路9号)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于报名时间内携带所需材料到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

现场报名审核所需材料:3张近期红底免冠一寸彩照、以身份证号命名的白底免冠电子照片(15-45kb、jpg格式)、本人填写并签字的报名表一份、身份证、毕业证书(其中:出国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资格证、注册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档案存放证明和硕士学位研究生毕业登记表(或研究生院出具的从事专业、研究方向的证明)。正式在编人员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

以上所需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的,取消该应聘人员考试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总成绩须达到65分。其他岗位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用资格。

1.笔试

笔试采取人机对话或纸笔作答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

(1)命题。我院与第三方具有相关资质机构签订协议,委托该机构负责命制笔试试题等相关事宜。

(2)开考比例。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发布公告的同一网站发布变更公告。

(3)同一岗位笔试人数超过每场笔试同岗位最大容量时,由考试机构按审核报名资格通过顺序分组进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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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z7)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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