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官网;
2.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有硕士研究生报名的岗位面试比例不受该比例限制),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时,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曲靖市妇幼保健院网站。
3.其他:拟进入面试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能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按照《曲靖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方案》进行,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在本岗位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比例确定拟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的人员。
综合成绩总分按100分计,计算方法:①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2.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曲靖市妇幼保健院网站)。体检由医院组织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应聘者自负。应聘者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3.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实绩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方能办理录用手续。
因应聘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录(聘)用
依照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聘)用手续。
六、相关待遇按照曲靖市妇幼保健院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一)本公告由曲靖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二)公告时间:2018年9月27日
联系电话: 曲靖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 曲靖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
原标题:曲靖市妇幼保健院2018年第三次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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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妇幼保健院
2018年9月27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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