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复审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若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将在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另行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100元面试费。
3.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如果该岗位没有形成竞争,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
(四)综合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四、体检和考察(政审)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选岗
在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限选所报岗位中明确的招聘单位,当场确定,不得变更。空缺岗位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和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45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
监督举报电话:(0519),,
九、本简章由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8年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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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天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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