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本人需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到我县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包括:
1、《郯城县部分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原件各1份;
2、与报名表同底版1寸照片3张。
3、《郯城县部分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复审审查表》(附件5)1份。
4、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或由所就读学校研究生院(处)开具的所学专业和拟获得学历学位证明;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须在2018年5月21日之前取得)。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在职人员应聘的,还应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提供的材料需与网络报名时信息一致。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复审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通过的进入面试,考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实践技能操作的方式,实行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专业技能、学习创新、分析判断、应变控制、语言表达等能力素质。
根据岗位引进计划依据面试成绩从面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时间、地点均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坚持量化考察与定性考察相结合。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体检人选,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根据岗位引进计划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引进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确定为引进人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不再递补。
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相关待遇及管理
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按照深化编制人事制度改革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待遇参照公立医院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郯城县政府网站为本次引进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信息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报名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本简章由郯城县引进高学历人才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原标题:郯城县部分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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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郯城县部分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岗位设置计划表.docx
2、郯城县部分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报名表.doc
3、郯城县部分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信息登记表.xls
4、诚信承诺书.docx
5、郯城县部分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复审审查表.doc
郯城县引进高学历人才招聘领导小组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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